本帖最後由 年輕記憶a 於 2017-5-26 16:06 編輯
~~~病 棟~~~ 2017.05.26.
標題的病棟,很顯然的是說醫院
醫院有什麼好說的呢?
這是跟一個你很貼切,但是可能你很少遇到的法規有關 以下是年二親身的經歷,所以就用文章的方式來敘述
大約五年前吧,有一次,年二連續發燒、咳嗽了兩天 到了第三天真的撐不住了,咳嗽把喉嚨的微血管都咳出血來
戴上口罩,自己趕快到醫院掛急診
掛了急診,經過醫生一系列的X光、抽血等檢查後
年二躺在急診室的病床上,等著檢查報告結果 莫約一個小時後,護士小姐(現在要稱之為護理師)過來跟年二說
護士:先生!你需要住院,請你叫家屬來
生病嘛,一切聽從安排,就打電話叫小女兒過來辦理住院手續 辦完住院手續,小女兒推著坐在輪椅的我,跟著護士來到住院病房
吔~不對喔!怎麼是「隔離病房」
年二問護士:我到底是什麼病,怎麼需要隔離? 護士:等一下醫生會來跟你說,不過!你要出了病房請戴N95口罩
結果是急性肺炎把我當成肺結核,住了一個禮拜的醫院
---這不是本文的重點,重點在於出院後住院病房費的問題---
出院繳交醫療費,年二看一看交費明細,嗯~醫療費只按健保自負額計算,沒錯 可是一看到病房費,哇~一萬多塊,很明顯的金額不對,這一項應該是免繳
年二對著辦理收費的說:這病房費你是怎算的? 收費員:是按單人病房計算的 年二再強調的說:你們醫院幫我安排是「隔離病房」喔 收費員:是啊!單人病房啊 年二:但是!這是「隔離病房」 收費員:我是照醫院規定單人病房計算的
年二眼看跟這種小咖的行政人員也說不明白,反正我懂得怎麼要回這筆住院費 心裡想著,老子過幾天來找你算帳,就不會這麼客氣了
出院一回到家馬上依據法規,發了一封 mail 給醫院,向醫院投訴收費錯誤 過了一天,醫院都不理會我的投訴,TNND~真的不識好歹,還真的要我去找碴喔
第二天早上馬上再發 mail 給疾病管制局,信中述說住院經過及病房收費錯誤的問題 在當天十點多,收到疾病管制局來電,說他們已經跟醫院查核過,要我過去辦理退費
隔天下午得空,年二來到醫院收費窗口辦理退費,嘿~又是這個男性收費員,算你倒楣
年二:疾病管制局通知我來辦理退費 收費員:你等一等,我問一下
年二心裡想著,TMD. 你還叫老子等,這一趟是專門來找碴的
收費員:喔~有了,你把那天的收據給我 年二手拿著收據,準備給他上上課:你知道你哪裡算錯了嗎? 收費員:上面指示要退給你病房費 年二:那就是說,你不知道哪裡算錯了? 收費員口氣很不耐煩的還一直強辯:我依照醫院規章計算 年二:那天我不是一直跟你說是「隔離病房」嗎? 收費員:我依照醫院規章計算,你到底辦不辦,後面還有人排隊
年二不是一個得理不饒人的人,可是遇上這種死不認錯的老大心態 年二火了,脾氣上來了~~~
年二抬手往櫃臺~啪~的一聲,幾乎用吼的:把你的主管叫出來
這一下!整個掛號大廳的病友都往這邊看,也驚動了收費櫃臺辦公室裡的人
從櫃臺辦公室跑出來一個人問道:發生麼事? 年二:你在這裡是什麼職務? 辦公室那人:我是收費櫃臺的主管 年二:那你先問問你哪收費員,再出來跟我解釋
只見哪主管問清楚收費員狀況後,用~跑~的出來櫃臺
主管:師先生,對不起喔,是那個收費員不懂,計算錯誤 年二:他收費當天我一再提醒他,是醫院給我安排在「隔離病房」,要他重新計算 主管:師先生,真的很對不起,讓你再跑這一趟,疾病管制局有打電話跟我們說了 年二:那是你們的在職訓練不夠,你們這種老大心態也太重了吧 年二繼續說:這是我懂得怎麼處理,不懂的不就白白被你們醫院坑了一萬多塊 主管:真的很對不起,我替我們醫院向你道歉
年二看在醫院一個主管級出來道歉,也就算了,讓醫院退回不該收的病房費
看到這裡,或許有人還不知道年二想說些什麼吧!?
依據「傳染病防治法」,對疑是傳染病政府是有義務免費做隔離治療的
當然!最後我確定是急性肺炎,醫療費照算,可是隔離病房費用應該免除
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44條規定
|
| 主管機關對於傳染病病人之處置措施如下: 一、第一類傳染病病人,應於指定隔離治療機構施行隔離治療。 二、第二類、第三類傳染病病人,必要時,得於指定隔離治療機構施行隔 離治療。 三、第四類、第五類傳染病病人,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防治措施處置。 主管機關對傳染病病人施行隔離治療時,應於強制隔離治療之次日起三日 內作成隔離治療通知書,送達本人或其家屬,並副知隔離治療機構。 第一項各款傳染病病人經主管機關施行隔離治療者, ~~~其費用由中央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應之~~~ |
大家印象中記憶深刻的就是2002年的SARS事件,這事件中,國家支付多少納稅人的錢
我要說的還是那一句話~~~~~
活學!活用!別讓你的權利睡著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