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年輕記憶 於 2023-12-12 14:11 編輯
今天在東方樂論壇社群,愛恨兄傳了一個You Tube影片,這影片內容為一種託購手機分期詐騙手法,影片中受害人為一位大學生。
以前我在這裡說過,在這裡我再重申一次…
「從民國112年1月1日起,已滿18歲為法定成年人,跟別人所簽訂任何契約、文書都具有法律效力。」
其實在下列那三張申請書、免責聲明暨手機轉讓協定、保密協議書,一般稍有社會經驗的都得看出是一個圈套。
(拜託!正常的公司文件開頭會歪七扭八,要詐騙也要下一點功夫嘛。)
第一張圖請注意,您是跟資融公司簽約不是跟銀行簽約。
幹!融資公司大家基本上都知道大都是地下錢莊之類,名聲都臭了,顛倒一個字變成「資融」混淆視聽。
第二張圖內容「乙方將手機轉讓給甲方,甲方則需負擔以後分期繳費及還款等全部責任。」
再配合第三張圖所謂的「保密協議書」只是讓受害者安心乖乖簽字。
(這張協議書甲乙雙方權利義務不相當,根本不符合保密協議基本基礎。)
這一整套下來乙方在法律上全無責任,所有的風險都是甲方承擔,甲方只拿到開頭釣餌的幾千塊,既沒拿到手機又要承擔「分期購」的全部責任。
我不免要問一句…買個手機需要這麼複雜嗎?需要去承擔哪麼重的風險嗎?
其實類似這種詐騙手法以前就有,一支手機官網價20000,忽然有人打出同樣的東西只要15000。
當您拿著雙證件要去辦理的時候,有!您的確用15000拿到手機,但是隔月卻收到三家手機系統商貴的離譜的帳單,賣你手機的偷偷給你多辦了兩個門號。
您會上當就是貪上那便宜的5000塊。
詐騙之術唯貪無解,影片後面有律師講解,這個案件在法律上我就不再發表其他意見。
我就雙方簽訂契約或協議做補充…
首先,雙方簽訂契約或協定,只要有證據在不公平對等原則情況之下都可以被推翻。
其次,以這個影片中所謂的「無卡分期」你首先要把自己的個資交給別人,而且要簽等價以上的本票。
所謂的「無卡分期」這是有鎖定針對的群族,比如…學生還沒辦卡或是卡債族無法辦卡。
有信用卡的您會去用「無卡分期」,簽一些有的沒有的給人家嗎?
最後,這個影片如果是個案,就如影片律師所說的,還真是很難解,因為書面證據成立。
不過若是集體相同的遭遇,而最後都遭受財物上損失,那建議報警處理,不要害怕您原先拿的那幾千塊,因為您已經遇上詐騙集團。
大陸的簡體字我唯一欣賞的是"众",在法律上三人以上就定義是團伙。
其實,如果遭遇到被坑騙(不一定要像這個案件),保存及蒐集證據為首要手段。
像影片中受害人被資融公司催收騷擾,已經逾越法律上對債務催收的手段,影片中受害人如果能錄音蒐證就能反控。
在法律上對債務催收手段是有限制的…
(一)不得有暴力、恐嚇、脅迫、辱罵、騷擾、虛偽、詐欺或誤導債務人或第三人或造成債務人隱私受侵害之其他不當之債務催收行為。
(二)不得以影響他人正常居住、就學、工作、營業或生活之騷擾方法催收債務。
(三) 催收時間為上午七時至晚上十時止。
(四)債權人不得向除了債務人以外透露債務人欠債信息,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好了,看了以上我說的四點法律對債務催收規範,假使你是影片中受害者應該知道該如何處理了吧。
我時常笑說…當下社會合法欠錢的最大,債權人看到債務人還要先讓道。
就算債權人在您家門口隔著有欄杆的鐵門,兩個人面對面您不開門他也拿您沒辦法,最後只能給您一張催收通知單交差。
(金管會非法催收檢舉專線電話:02-8968-9665、02-8968-9666)
況且現在還有《跟蹤騷擾防制法》,大部份人對跟騷法以為只有在感情方面,其實則不然,只要符合下列行為都觸犯跟騷法…
1. 監視、觀察、跟蹤或知悉特定人行蹤。
2. 以盯梢、守候、尾隨或其他類似方式接近特定人之住所、居所、學校、工作場所、經常出入或活動之場所。
3. 對特定人為警告、威脅、嘲弄、辱罵、歧視、仇恨、貶抑或其他相類之言語或動作。
4. 以電話、傳真、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設備,對特定人進行干擾。
5. 對特定人要求約會、聯絡或為其他追求行為。
6. 對特定人寄送、留置、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
7. 向特定人告知或出示有害其名譽之訊息或物品。
8. 濫用特定人資料或未經其同意,訂購貨品或服務。
上面1、2、3、4、8等五種手段,都是非法債務催收會用到的。
最後再提醒您一句,家中有18歲左右的小孩,先給他灌輸一些防詐騙的法律常識,什麼文書都不要亂簽字。
法定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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